建立健全法治保障。2022年,我市实施了《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》,从把握红色资源范围、明确保护传承原则、明确红色资源认定标准、建立红色资源名录、挖掘红色资源时代价值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等方面,为我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。
抢抓机遇争资争项。我市紧紧抓住传统村落保护、文物保护等各类政策机遇,积极申报保护开发项目,切实把红色资源保护好、管理好、运用好。近几年,全市共命名两批20处党史教育基地,部分遗址由县级文保单位升格为市级或者省级文保单位,刘少奇旧居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省级红色教育基地,三门峡大坝、刘少奇旧居、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、周恩来视察大营纪念馆等6处遗址被纳入河南省红色旅游线路,三门峡红色资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。陕州地委、陕州军分区驻段岩村旧址,豫鄂陕党政军机关旧址,曹靖华纪念馆等得到有效保护修缮,焕发新的生机。
项目提升改善面貌。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卢氏县红二十五军兰草街军部旧址陈列展览提升、八路军渑池兵站旧址维修及陈展提升等一批革命文物保护项目,做到“发现一批,保护一批,利用一批”,全面改善革命文物面貌,保护传承弘扬革命精神。
(声明: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,如是转载内容,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。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。)
责任编辑:李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