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实施方案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降低PM2.5浓度为主线,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,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(挥发性有机物)协同减排,加快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、系统治理、源头治理,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,有效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,努力实现环境、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三门峡。
《实施方案》共涉及八项内容。一是优化产业结构,严把“两高”项目准入关口,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,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,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,促进产业绿色发展。二是优化能源结构,大力发展清洁能源,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,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,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,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,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。三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,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,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,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,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,完善绿色运输体系。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,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,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,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,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,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。五是加强多污染物减排,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,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,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,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,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,开展餐饮油烟、恶臭异味专项治理,切实降低排放强度。六是完善制度机制,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,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,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,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。七是加强能力建设,提升环境监测能力,提升污染源监控能力,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,加强决策科技支撑,提升监管执法效能。八是落实法规标准体系,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,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,完善环境经济政策。
《实施方案》还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责任落实、严格督导考核、实施全民行动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见到实效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主要目标。到2025年,全市细颗粒物(PM)浓度争取低于38微克/立方米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争取达到76.0%,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力争控制在0.5%以内,完成国家、省下达的“十四五”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总量减排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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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李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