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人们对“限塑令”并不陌生。自2008年6月1日起,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10余年来,“限塑令”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也面临新的挑战,执行更为严格的“限塑令”势在必行。
根据此次“禁限塑”新规,河南全省范围内将禁止、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,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。目前,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被我省纳入“禁限塑”名录。同时,新规还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列入禁止、限制名录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举报。
新规的实施需要多方共同努力,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治理责任;商场超市、集贸市场、餐饮企业、酒店、电商快递等重点行业应自觉加强和规范使用塑料制品;个人更要树立环保理念,购物时随身准备可以反复使用的购物袋,减少一次性餐盒、塑料袋使用,自觉参与垃圾分类,快递包装尽量重复利用……身体力行当好绿色践行者,真正让“限塑”成为一种自觉。
(声明: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,如是转载内容,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。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。)
责任编辑:刘安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