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,刘某与郭某经人介绍认识,并按习俗举行婚礼共同生活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后,刘某因结婚所欠外债外出务工,郭某与公婆共同生活,后因发生矛盾便回到娘家居住。一段时间后,郭某拒接刘某电话,将其微信拉黑,刘某急忙辞职赶回家中,郭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回婆家,后经村干部登门说和也无济于事,自此双方感情破裂。刘某一纸诉状将郭某诉至法院,请求退还彩礼。法院于2020年作出判决,判定郭某返还彩礼98800元,取回嫁妆电冰箱一台、海尔滚筒洗衣机一台、木箱一个、顶箱柜一个。
判决生效后,郭某未主动履行义务,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立案后,经办法官多次做工作,但因退换彩礼金额问题,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向,案件陷入僵局。集中执行当天,执行干警找至郭某家中,将其拘传到法院,并再次组织当事人双方及其家属进行协商。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、推动,双方当事人终于就本案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,愿意减免部分彩礼,调解现场,郭某向刘某交付6万现金,至此该案执结完毕。
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10人,和解案件7件,拘留被执行人2人,执行涉案金额25万元,对两辆车辆进行了扣押。
下一步,卢氏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,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,积极打击抗拒、逃避执行行为,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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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刘安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