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2月,未成年人史某某伙同他人窃取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内财物。案发后,史某某在其监护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,并积极退赔款物,取得了谅解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中走访调查发现,史某某走上犯罪道路与其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到位、疏于管教,导致亲子关系僵化有很大关系。为帮助史某某彻底改过自新,该院检察官通过开展社会调查、召开不公开听证会,最终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。随后,检察机关又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,全方位、多举措帮助史某某回归社会。
督促监护令的发出收到了良好效果,检察机关回访发现,史某某作息时间逐渐规律,不再夜不归宿,在家能做简单家务,与父母能较好沟通,开始读书学习。一份督促监护令,让父母重视监管孩子的职责,帮失足少年找回缺失的关爱。
据悉,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市首家发出督促监护令的检察院。该院将继续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在亲职教育、帮教督促、家庭关系修复等方面探索引入心理学专家、教育工作者、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,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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